此刻,我在思考一个问题,该不该把钱振民的母亲抓回来。
对钱振民的母亲,追捕组在前几次都反复找过她,包括钱振民被抓前和被抓后,她始终跟公安机关装聋作哑。因此,我在写给铁道部公安局那份亲笔报告中,专门提到不管追赃结果是否理想,对钱振民的母亲都必须带回郑州审查。
本来,我的想法是,有刘丽铃情真意切地写给妈妈的信,钱母肯定会被触动,交出四万元赃款。但是,钱母的态度如此顽固,不把她带回来肯定是不行的。
作为母亲,她是无可指责的,而作为一个窝藏巨额赃款的作案分子的家属,拒不交出是不行的,不能因为她穿个破棉袄我就动摇了把案件推向纵深的决心和信心。
作为一个母亲,她是慈祥的、善良的、充满爱心的,但是,也许因为她的纵容,因为女人的贪心,才间接地使儿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那个年代,她有四万多块钱,已经相当富足了,只是她不愿露富,也许是作为一个家庭妇女勤俭节约的本质让她舍不得花那笔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