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 规范基本药物采购体制机制
实施基本药物采购具有法律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对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总体思路,对药物采购相关责任主体、采购平台、采购计划、基本药物市场价格调查、供货主体、分类采购、合同签订、付款制度、清退制度等内容进行了约束,有利于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为建立起完善的基层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惠及群众提供了保障。
基药采购制度实施后,基本药物价格降幅普遍比较大,但同时带来药价虚低,质量难以保证。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实施之前,许多药品价格虚高,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实施以后,企业为了中标,将药品价格盲目压低,甚至低于成本价格,最后致使药品出现供货不足甚至断货,药物质量无法保障。[22]破坏药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给患者生命造成极大风险。由于基药实施零差价收入,如果配套的相关补偿机制不健全,给医院财务带来压力,有的医生也不愿意将基药作为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