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经济区域的劳动力市场平衡性提高得益于以统筹城乡就业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改革。然而,劳动市场发展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异。供给侧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转型升级,对劳动力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地区应该进一步完善以下方面的具体政策。
首先,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当前某些地区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外来人口享受基本的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福利,对劳动力市场一体化产生消极影响。因此,应当进一步取消与户籍挂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对非本地户籍人口的限制,进一步降低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使得流入劳动力能够在本地安心工作和发展。这样也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本地就业,从而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的动力。
其次,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比如,完善职业培训,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如在全国推广“培训券”计划,让务工人员自主选择参加特定类别的培训。应该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取消地方机构随意颁发的职业认证和组织的相关培训,由统一的机构对所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进行管理,增加职业证书的权威性,保障人才在跨地区流动时各地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
最后,实现社会保险体系的完全跨地区流动。尽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近10年来不断推进,三大经济区域已普遍实现将外来流动劳动力纳入本地城镇劳动力的社会保险体系,但保险的转接性仍是一大问题。当劳动力跨统筹区域流动时,社会保障制度的转接便出现问题,从而提高了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流动成本。因此,应建立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在三大经济区域内就业以及在其他地区就业时所缴纳的社保金互认,保障劳动力的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