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里德学院(Reed college)待了六个月就休学了。到我退学前,一共休学18个月。那么,我为什么休学?
这得从我出生前讲起。我的亲生母亲当时是个研究生,年轻未婚妈妈。她决定让别人收养我。她强烈觉得应该让有大学毕业的人收养我,所以我出生时,她就准备让我被一对律师夫妇收养。但是这对夫妻到了最后一刻反悔了,他们想收养女孩。所以在等待收养名单上的一对夫妻,我的养父母,在一天半夜里接到一通电话,问他们“有一名意外出生的男孩,你们要认养他吗?”而他们的回答是“当然要”。后来,我的生母发现,我现在的妈妈从来没有大学毕业,我现在的爸爸则连高中毕业也没有。她拒绝在认养文件上做最后签字。直到几个月后,我的养父母同意将来一定会让我上大学,她才软化态度。
17年后,我上大学了。但是当时我无知选了一所学费几乎跟史丹佛一样贵的大学。我那工人阶级的父母几乎所有积蓄都花在了我的学费上。6个月后,我看不出念这个书的价值何在。那时候,我不知道这辈子要干什么,也不知道念大学能对我有什么帮助,而且我为了念这个书,花光了我父母这辈子的所有积蓄,所以我决定休学,相信船到桥头自会直。当时这个决定看来相当可怕,可是现在看来,那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好的决定之一。当我休学之后,我再也不用上我没兴趣的必修课,把时间拿去听那些我有兴趣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