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转眼又过了两天。
一大早,刘家派人送来了一份契约,关于与酒坊合作的事。
楚宁看了,基本全部改完了。
随后,他对胡县丞说出了修改要求。
第一,由刘家酒坊产出的酒,不得在青山县境内作为商业酒出售。
宴请宾客,招待朋友自然是可以的。
所以你要卖,就得销往外地。
至于这城外的山贼嘛,你不是养了那么多打手嘛,自己想办法去。
第二,所有酒的销售价格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调整,但不得超过一百二十钱一斤。
之所以定下酒价,是为了形成一个正常的商业运营模式,别让人把市场搞乱了。
第三,所有出售的酒,必须挂醉仙酿的牌子。
当然,你也可以在后面加个后缀。
楚宁想过,这是招牌,以后这玩意会很值钱的。
违反以上任意一条,那对不起,我会取消你的代理权。
其实,楚宁明白,自己产出的酒在青山县已经饱和了,急需打开外地市场,所以你要做排头兵,那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