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要轻易否定对方的观点
在谈判时,经常会出现双方意见相反甚至激烈对抗的情形,这时尽量不要直接选用“不”等具有否定意义、带有强烈对抗色彩的字眼。这很容易造成无法收拾的局面,对双方都没有什么好处。
当对方不理智地以粗暴的态度对待你时,着眼于整个谈判的大局,你仍应和颜悦色地用肯定的句型来表示否定的意思。比如对方情绪激动、措辞逆耳时,你不要寸步不让,针锋相对,可以委婉表示:“我理解你的心情,但你的做法不值得推敲。”这样即使对方在盛怒之中,也能接受你的话,就好像拳头打在棉花团上,有火也不能发。等他冷静下来时,对你的好感就会油然而生。
另外,当谈判陷入僵局时,也不要轻易使用否定对方的任何字眼,而应不失风度地说:“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只能做到目前这一步了。”还可以适当运用“转折”技巧,以免使“僵局”变成“死局”。先予肯定、宽慰,再委婉地表示否定的意思并阐明自己不可动摇的立场。“我理解你的处境,但是……”“你们的境况确实让人同情,不过……”虽然并没有陈述什么实质性的内容,但“将心比心”的体谅使对方很容易在情感上产生共鸣,从而将“僵局”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