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消灭国家,也就是消灭任何有组织有系统的暴力,消灭任何加在人们头上的暴力。我们并不期待一个不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社会制度。但是,我们在向往社会主义的同时深信:社会主义将发展为共产主义,而对人们使用暴力,使一个人服从另一个人、使一部分居民服从另一部分居民的任何必要也将随之消失,因为人们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码规则,而不需要暴力和服从。”(《列宁选集》,第3卷,184—1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 马克思列宁主义仅仅把自由主义自由解释为自由贸易的经济原则。它没有看到,除了这种必定时常受到质疑的经济功能之外,自由作为个人发展的个体活动空间对人的可能性的“实现”亦是十分重要的。“市民社会的奴隶制恰恰在表面上看来是最大的自由,因为它似乎是个人独立的完备形式;这种个人往往把像财产、工业、宗教等这些孤立的生活要素所表现的那种既不再受一般的结合也不再受人所约束的不可遏止的运动,当做自己的自由,但是,这样的运动反而成了个人的完备的奴隶制和人性的直接对立物……”(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因此,经济领域的自由主义自由遭到了拒斥,因为它导致了异化,因为,它导致了全能的经济过程全体(在人的个体化过程中)脱离人的控制。马克思主义的目标在于,重新赢得对这些过程(它们同时也是人的联合的条件)的控制。但是,这样一种控制只能达到联合起来的人类,而不是单独的个人。因此,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呼吁就是:通过与共同支配联合起来的条件这一目标相结合而实现解放。“过去的联合只是一种……必然的关于这样一些条件的协定……在这些条件下,个人然后有可能利用偶然性为自己服务。这种在一定条件下无阻碍地享用偶然性的权利,迄今一直称为个人自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8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显然,“无阻碍地享用偶然性”这一要求是很难根除的,正如人们能够在苏联以及东德看到博彩活动与博彩破坏活动所具有的巨大规模一样。格奥尔格·奥瓦尔同样在其极权主义的未来国家中构想了一种博彩方式,以此来代替沦丧了的(自由主义)自由。与此相反,对马克思和黑格尔来说,“真正”的个人自由只有在集体中才是可能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对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来说,马克思的这个思想无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