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金人显示议和诚意,并避免朝内抗金派的阻挠,岳飞回京之后,就被解除兵权,另一位大将韩世忠也在同时被贬。金兀术连败于宋军,终于认识到对宋战争已不可能用武力取胜,也表示愿与南宋议和。眼看议和已成,高宗觉得已不再需要像岳飞这样的良将,再加上岳飞在军中的影响实在太高,高宗对他也十分猜忌,秦桧更是欲害死岳飞而后快,于是他们以谋反的罪名将岳飞、岳云父子和部将张宪逮捕入狱。
绍兴十一年(1141)十一月,宋、金订立和议:南宋向金朝称臣,每年纳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以淮水为界,将淮水以北的地区划归金朝。此和议称为“绍兴和议”。绍兴和议订立后一个月,高宗和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父子杀害,当时岳飞年仅三十九岁,岳云年仅二十三岁。临刑前,岳飞在监狱的墙上挥笔写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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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初年有三员大将,分别是岳飞、韩世忠和张俊,正是这三个人率领军队奋勇杀敌,才使赵宋王朝得以死而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