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你等就在后面摇旗呐喊,做足声势就行,我带我手下兄弟去打!”李牧微微一笑道。
他也没打算真的带这些民团去攻击匈奴骑兵。
当领导的最重要的本事是了解下属的能耐并因才适用。农民自卫队中大部分人虽然有血性,但他们只会拿锄头,让他们骑马去和匈奴人打仗,那不就是去让他们送死吗?
兵贵神速。
兵也不厌诈!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往往几分钟就可以决定一场战役的胜利!
拿破轮曾说过,我这辈子打了那么多胜仗,唯一获胜的秘诀就是总能在战场上早对方几分钟到场,别小看这几分钟,敌人还没准备好,我已经开始组织攻击了。
天才总是有相似的感悟和想法。
李牧也是这样想的。
他见那些匈奴人把马都散开吃草,匈奴兵也都把铠甲解开,很多都四仰八叉躺在地上休息,认为这是进攻的最佳时机!
“不怕死的,跟我来!”李牧低吼一声,率先上马。
他身后,是陈胜吴广等三十几个好兄弟。
“杀——”李牧挥刀指向匈奴旗帜最集中的地方,一马当先冲了过去。
“杀啊,杀匈奴人报仇啊!”他身后,陈胜和吴广等人也高吼着挥舞着战刀冲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