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爱不是作为从其性质中分离出来的东西,而是作为一个具有这些性质的东西而挑出(seek out)这一中心的。这可说是一个有着无穷尽的存在、慷慨和行动的中心,它能够付出,并且能够付出自身。它不仅能够接受他人所赠予的这一或那一礼物,而且甚至能将另一个自我作为礼物来接受,这另一个自我馈赠其自身。这一对爱本身的法则的简要考察,将我们带到了关于个人的形而上问题的面前。因为爱与性质或本性或本质无关,而与个人有关。
“你是你自己”,朱丽叶说,“尽管你不是一个蒙塔哥人……罗密欧,抛弃你的名字,并且为了不是你的一部分的你的名字带走所有的我自己”。
为了馈赠出自己,一个人首先必须存在。确实,他与穿透空气的声音不一样,与穿过头脑的思想不一样,而与为其自身存在和实践存在的事物一样。这样的存在物必须不仅仅如其他事物那样存在,而且要在沉着之中明显地将它自己控制在手里,成为它自己的主人。简而言之,他必须被授予一种精神性的存在,能够包容它自身对知性和自由的运用的感谢,能够通过知识和爱超越存在。由于这个理由,西方的形而上传统根据独立性将个人定义为一个建构了通往其自身之宇宙的精神性地存在着的实体,一个面对着上帝这一超越全体的、伟大的宇宙整体中相对独立的整体。由于同样的理由,这一传统在上帝中发现了至高无上的人格,通过知性和爱,它的存在本身在于一种纯粹的和绝对的超存在。与物质事物的个体性的概念不一样,人格的概念不是与内容相联系,而是与存在的最深刻的和最高的维度相联系。它的根源在精神之中,因为精神在存在中把握了它自身,并且存在达到了超度的丰富。如果我们形而上地考察人格,它就是,正如托马斯学派所正确地宣称的那样[3],“存在”是有创造力的涌流(influx)用以封印的终极的成就,在其自身之内,它是直面存在之整个秩序的本性,以至于它所获得的存在是它自己的存在和它自己的完善。人格是精神性灵魂的存在,而精神性的灵魂是被传达给人这一混合物的。因为在我们的实体中,它是一个能使它拥有其存在、自由的完善和付出其自身的印迹(imprint)或印鉴(seal)。所以人格证明了存在中的慷慨或广阔(expansiveness),而个体化的心灵从其精神本性中衍生出这一存在,并且,在我们本体论结构的神秘的深处,这一存在构成了动力的统一性的源泉——来自内部的统一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