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章里,我通篇接受一个对我所说的根源问题的一个方面的肯定性回答。我假设,这个伦理问题——在我看来什么样的生活算是成功的生活——是一个真实而重要的问题,虽然不但在它所要求的回答上,而且在内容上,它既不同于心理学问题——我会从什么样的生活中得到享受或感到满足?也不同于道德问题——我对别人负有什么义务或责任?我在这里不加评论地否定我在别处说过的那种“外在的”怀疑主义观点,即伦理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但我也不去严肃看待有关伦理学的“内在的”怀疑主义主张,它坚持其实根本不存在什么真正良善的或成功的生活。我不单独讨论一个人的生活是否有意义或在什么情况下有意义的问题。如果不把它作为与我讨论的问题——一种具体的生活在什么情况下以及为何是良善的或成功的——同样重要的问题看待,则我根本无法理解这个问题。
我将用另一种挑战来结束这段引言。如我所说,现在人们十分熟悉的自由主义平等的各种反对者——后现代的浪漫派、经济保守主义、共同体主义、完美主义,等等——都在伦理学上唱高调。他们以自由主义缺少伦理权威为由诋毁它。但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学派的文献对我所说的哲学伦理学问题,既缺少任何严肃的兴趣,也没有作过研究这种问题的努力。我认为,最合理的哲学伦理学是以一种自由主义信念为基础的,自由主义平等既不排斥也不威胁或忽视人们的生活的良善性,倒不如说它就是来自一种有关良善生活的有吸引力的观念。自由主义的对手应当接受这一挑战,努力对伦理学的深刻问题提出不同于自由主义的、符合他们自己的取向的回答。在他们做到这一点之前,他们指责自由主义者不太关注良善生活,便仍然只能是无聊的喧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