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听证原则。听证原则主要适用于对教师或学生做出重大不利决定的大学规章的适用阶段。特别是涉及学生学位授予和教师职称评定等学术问题时,听证程序十分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事实证明,“解决涉及学术问题的教育纠纷的理想途径是设立由具有专业背景和专长的专家学者作为中立的裁判员组成的机构对纠纷作出公正的裁决”。目前,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已经将听证程序引入了对学生的处分决定过程中。
(2)大学规章的合理化
大学规章的合理化,要求大学在制定和使用规章时不但要满足合法化的要求,而且应当具有适当性如合理性。易言之,大学规章的合法化体现的是形式上的正当性,大学规章的合理化则是追求实质上的正当性。可见,合理化是在合法化基础上提出的进一步要求或更高的要求。大学规章合理化的具体要求包括:禁止过度、平等对待、量力而为、不溯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