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望珊抬眸看了一眼挂钟:十一点十五分。
她没有回答,停下了步子。
她有些不敢靠近他了。
“任望珊。”于岿河声音很低,又沙又哑。
“……怎么了。”
“我看到了。”于岿河喘了一口气,哑着声音:“你的校服。”
任望珊感觉脊背发麻。
“……哦。”她咽了口吐沫,“上次整理东西的时候翻到的,就挂起来了。”
于岿河“恩”了一声,声音很性感。
任望珊听着这样的声线,整个人都是飘的。
“那只手表呢。”于岿河坐在沙发上,盯着她的眼睛低声道,“也是本来就放在口袋里面的吗。”
任望珊一噎,咬住下唇,没回答。
“任望珊,”于岿河像是笑了一声,但很快又安静下来:
“我还是喜欢你。”
我听闻,一个人全身的血液换掉要七年。那也就是说,七年足够忘记一个人。自从我们分开到现在,我本来只需要再等四五年,或许就可以再次重新开始,可我又遇到你了。
于是,因果轮回,两年多的刻意忘记瞬间在重逢的那刻尽数作废,化为缥缈的云烟。
我并不是还喜欢你,我是一直爱你。
爱了整整七年。
任望珊听到那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僵住了。
眼前的这个人,他本来就没有做任何的错事,也从来没亏欠任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