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民政府成立及其初步建制
如前所述,孙中山本想将政府的改组与党的改组同时进行,后因鲍罗廷的建议,孙中山同意先改组党,而将政府的改组延后。
1924年冬孙中山北上时,大元帅大本营仍维持旧制,以大本营总参议、广东省省长胡汉民代行大元帅职权。1925年春孙中山病重之际,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于2月19日开会议决将广州政府改为合议制,规定以后国民党“不复有总理”,国家“不复有元首”。孙中山逝世后,因集中力量讨伐杨、刘,这些决议未能即刻实行。
杨、刘叛乱平定后,政府改组工作提上了正式议事日程。1925年6月14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召开第14次会议,商讨组建国民政府事宜。会议采纳鲍罗廷的建议,决定改组大元帅府,成立国民政府。6月15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就成立国民政府等事,议决各重要议案,主要内容是:(1)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2)改组大元帅府为国民政府;(3)建国军及党军改称为“国民革命军”;(4)整顿军政、财政。6月24日,胡汉民以大本营总参议代行大元帅职权的名义,发表《接受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政府改组决议案》之通电。7月1日,国民政府在广州正式成立。政府的改组比党的改组约晚了一年半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