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会选择公开,除非对方想要的不是“钱”。
如果那样,对方的立场可能非常恶毒。
陈涛又觉得,这应该不至于吧。
除非是针对林晶,但显然林晶本人没有大的影响力啊,演艺界的地位根本谈不上无足轻重,就算出现什么桃色新闻,充其量就是喧腾几天,过几天大家也不会再关注她了,以她目前的地位,也没有人非得取代她的位置。
还有一种可能,对方只是敲诈勒索,手里并不具有真的视频,只不过是找一些爱上当的冤大头,属于“流窜性”电信诈骗,人一拿到钱,就溜走了。即使你再过着急,你无论想出什么办法,也找不到这个人了,要是这样属于“财、物”两空。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更糟糕了,这不就等于“无差别”进行敲诈么。因为她并不知道具体情况,只能广撒网。因为没有证据,只能故作神秘,但是这样的话,舆论就可能反过来制衡林晶本人。
那样,林晶恐怕有口难辩了,如果不是这么回事儿,不就成为了“冤案”吗,因为三人成虎,大家都这么说,却看不到实际的证据,反而让人觉得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