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界开海
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实行大规模迁海,本是权宜之计。从康熙八年(1669)起,在地方督抚强烈要求下局部地区逐步复原,其后出于与郑战争需要,时紧时松,但总未彻底恢复。台湾问题解决后,为使原内迁的居民恢复田产、安居乐业,沿海各省展界开海势在必行。
施琅率兵刚进台湾,姚启圣即于八月十七日上疏朝廷,要求恢复沿海各省迁界,“不惟上可以增国课,下可以遂民生,并可以收渔盐之利于无穷”。因台湾问题尚未最后处理完毕,故未准行。两月之后,两广总督吴兴祚再次上疏,要求“广州七府沿海地亩,请招民垦种”。康熙皇帝见时机成熟,立即批准。他于二十二年(1683)十月十九日谕大学士等说:“前因海寇未靖,故令迁界。今若展界,令民耕种采捕,甚有益于沿海之民。其浙、闽地方亦有此等事。尔衙门所贮本章,关系海岛事宜甚多,此等事不可稽迟,着遣大臣一员,前往展立界限。应于何处起止,何处设兵防守,着详阅确议,勿误来春耕种之期。”接着,派吏部侍郎(不久升为工部尚书)杜臻、内阁学士席柱,往勘福建、广东海界;工部侍郎金世鉴、副都御史雅思哈,往勘江南、浙江海界。行前康熙叮嘱,“迁移百姓,事关紧要,当察明原产,给还原主。尔等会同总督、巡抚安插,务使兵民得所,须廉洁自持,勿似从前差往人员所行鄙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