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法院据此裁决维持原则,勒令《卫报》在一小时内交出影印件,而且规定对上面的标记不得有任何涂改。
《卫报》败诉。
19反驳词
一九六五年,美国华盛顿国际银行在多明尼加境内投资组建埃克斯普洛马木材公司,经营伐木、制材、出口等业务。该公司按多明尼加法律组建,自一九六六年八月正式开张营业。
多明尼加政府考虑到由于林业管理制度松散,伐木商乱砍滥伐,致使森林资源锐减,危及生态环境,于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八日发布命令,禁止本国木材出口。埃克斯普洛马公司于同月二十三日停产。该公司通过美国驻多大使馆以及国际开发署对东道国施加压力,使后者给该公司颁发了新的伐木、出口许可证了。该公司于一九六七年四月六日重新开工。
按多明尼加法令规定,这项伐木经营以一开始就必须不断地获得政府颁发的定量伐木、定量出口许可证方能持续开工。从一九六七年四月到一九六八年八月,该公司在陆续申请许可证的过程中,有时遇到东道国当局的新禁令,有时遇到办事人员的拖拉,使该公司的工厂几度停产。但每次停产后,东道国出于美国政府的压力而对该公司予以破格优待,发给新的许可证,使之得以重新开工。
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多明尼加当局通知埃克斯普洛马木材公司,今后不再颁发新的伐木出口许可证。九月十七日,该公司的投资人向美国国际开发署提出索赔申请,要求按一九六七年五月双方订立的投资保证合同的有关规定,支付征用风险事故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