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你们今年借了35万克朗的承兑券,用来偿还你们的国债;那么,我就负责花掉这35万克朗,你们则负责收回来还给我;
作为承兑券,我付给荷兰人、付给其他人,付给你们用于购买土地;而收到承兑券的人,也可以拿承兑券进行消费,甚至找我们兑现!”
“呃…”格里芬又被绕晕了:“您是说…您借给我们承兑券…我们去还了利息?”
“对,我们借承兑券给你们,但不是马上就偿还,是下一年偿还。”阿方斯回道:
“我们可以进行结算,一年下来,你们收到手里的所有承兑券,还不足以偿还借走的承兑券,我们就买土地;
直到你们筹够了偿还利息的承兑券,支付给我们;那时候,我们就发行新的利息贷款,替你们偿还新一年的利息。
当然了,如果你们每年收到的承兑券足以偿还利息,甚至有盈余,你们就可以偿还利息、甚至用来偿还国债。”
“那似乎…跟前一条没区别?”格里芬一愣。
“当然是有的,首先,你们强制所有要出口的商品卖给我们,可以收到足额的税收、还可以加快赚入承兑券;
其次,我们是一定要当年清偿这笔承兑券的,你们的债务不会继续往上累积,我们的运营成本也不会太高。”
阿方斯摇了摇头:“更重要的是,用于出口的、荷兰人的那些木材、矿产,本就是你们抵押的东西,相当于你们卖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