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
工资帽的概念1984年被引入,NBA联盟和球员工会之间首先进行谈判,只有双方同意,工资帽才被正式公布。
每年NBA的工资帽都在增加,1996赛季正式通过,当时就是为了限制公牛三巨头,也是大卫斯特恩亲笔通过的条案。
1997-98赛季是2690万美元,2010年大涨了一波,直接从6800变成了9200万,去年2011年是9800万美元。
工资帽的具体数额和NBA前一年的总收入密切相关。
具体来说,这个工资帽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作为NBA球队花钱的资本,再拿这个48%后的收入再除以30(NBA上赛季球队总数),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各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
然后大卫斯特恩他们想了想初衷。
工资帽只是联盟给球队签约球员薪金的一个平均值,往更高才是奢侈税线,没超过奢侈税线就不用交罚款。
可以超,但同时球队就会付出更多的钱,其实就是为了限制出现过多的球星扎堆。
球员薪金总额超过工资帽的的球队,对球员签约只能使用特例,如果特例用完,就无法再对球员进行签约,这就是工资帽所起到的作用,它限制了球队的薪金总额,如果没有工资帽,球队的实力就会很大程度上由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