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市舶司
市舶司是我国古代在沿海城市设立的负责外贸事宜的官署,相当于现在的海关。我国汉代时,在开通丝绸之路的同时,也以广州为口岸,进行海上对外贸易。经魏晋南北朝及隋到唐代时,我国的海上对外贸易已相当繁荣。朝廷于是在广州、扬州等口岸设专职官员市舶使,负责检查出入口市舶(商船),并征收商税,同时对于一些珍贵商品则实行政府垄断。宋代,市舶使发展成为一个专门官署市舶司,朝廷在广州、密州(今山东胶县)、秀州(今上海淞江县)、杭州等地均设此官署。个体商户须经市舶司颁发许可证方可出海。元朝统治者本身的外向性使海上贸易空前发展,明代商人更是沿着郑和开辟的新航线将生意越做越大,因此元明时期市舶司一直存在。清初一度实行禁海政策,康熙时解禁,在广州、宁波、漳州、云台山(连云港)四处设口通商,并配套设立粤、闽、浙、江四海关,行使原来的市舶司职能。乾隆时仅留广州一口通商。鸦片战争后,设税务司、总税务司管理海关诸事,大权却落入洋人之手。
215.徭役
徭役是古代政府强制性向人民派遣的军役、劳役等,与赋税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人民的赋役负担。徭役在先秦时已经存在,《诗经》中便有不少以此为题材的诗歌。秦汉之际,形成比较正式的徭役制度。秦时男子满17岁,汉时满23岁,须在地方和京师各服兵役一年,是为正卒;每个男子一生必须戍边一年,是为戍卒;另外还须再为地方政府服劳役一月,是为更卒。官富人家则可以银抵役。其后历代徭役制度不一。总体上,就形式来说,古代徭役制度沿着一条逐渐货币化的路线演进。唐代中期之后百姓交役钱,国家购买劳力或兵士的形式普遍流行。宋代出现了募役(雇人服役)、助役(津贴应役者)、义役(买田以供役者)等多种形式。到明清之际,因一条鞭法及摊丁入亩政策的实施,百姓基本不再出役,完全由银钱代替。另外,元代曾将大部分徭役专业分拨给一部分人户世代担负,如站户(负担驿站铺马)、猎户、盐户、窑户、矿冶户、运粮船户等;就轻重来说,唐之前徭役比较繁重。唐之后徭役负担相对减轻,尤其明清之际,因徭役货币化,且国家的财政收入重心由人丁转向土地,徭役负担以银钱的方式大部分转移到了富户身上,中下层百姓徭役负担大大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