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苏维埃根据地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证工农劳苦民众有受教育的权利为目的。在进行国内革命战争所能做到的范围内,应开始施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首先应在青年劳动群众中施行并保障青年劳动群众的一切权利,积极地引导他们参加政治和文化的革命生活,以发展新的社会力量。”[23]从政策上明确了苏区教育的性质,规定了苏区教育的目的、任务以及方向。1934年,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概括和总结了革命根据地文化教育建设的经验,并正式提出了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事业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报告进一步指出苏维埃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厉行全部的义务教育,是发展广泛的社会教育,是努力扫除文盲,是创造大批领导斗争的高级干部。”[24]苏区教育总方针符合苏区的实际,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为以后革命根据地的教育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