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经皆史”,章学诚说:“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33]他认为,《诗》、《书》、《礼》、《乐》、《春秋》之为史,人们比较容易理解,故着重论证《易》也不例外。他认为,在天人关系中,《易》反映了“天道”,即古人“一本天理之自然”;而古代人们对自然的认识“盖出政教典章之先”。而《易》的性质在于:“其所以厚民生与利民用者,盖与治宪明时同为一代之法宪,而非圣人一己之心思,离事物而特著一书,以谓明道也。”他对《易》的产生及其性质作了唯物的说明。章学诚的结论是:“悬象设教与治宪授时,天道也;礼、乐、诗、书与刑政、教令,人事也。”“天与人参”,才成其为社会。这就是说,古人对于“天理之自然”的认识和政教典章的设立,都反映了先民的历史。视经书为史,司马迁、刘知幾已有此认识,但从理论上加以说明,章学诚是超过前人的。
章学诚把史书分为两大系列,一是撰述,二是记注,而圆神、方智分别是撰述和记注的特点,此即所谓“以圆神、方智定史学之两大宗门”[34]。他发挥《易·系辞上》中的思想阐述这个认识说:“夫‘智以藏往,神以知来’,记注欲往事之不忘,撰述欲来者之兴起,故记注藏往似智,而撰述知来拟神也。”[35]他还举《史记》、《汉书》为例,具体说明他的这些认识,并进而以此来概括中国史学发展的一些规律性问题。这可以看作是他总结中国史学发展的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