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想回家,陆莞也不得不回去。
看着那扇熟悉的门,陆莞认命地叹了口气,将手按在了指纹识别器上。
“哟,肯定是我们家莞莞回来了。”陆妈的声音一听就听出来了,听她这话,家里好像还有客人?
陆莞走过去一看,嗬,还真是一屋子的客人。坐在她爹旁边的那对夫妻,是他们家的老邻居,叶氏夫妇。
至于旁边那个顶着一头卷毛,正冲她笑得一脸灿烂的人,是……叶霁州?
仿佛是为了印证她的猜想一样,陆妈走上前来,拍了她一巴掌:“还不叫人?霁州博士毕业,你叶叔叔和方姨去美国帮他搬东西了,这才回来呢。”
博士?
上次见面还是他去美国上大学的时候,那会儿自己刚刚踏入职场,每天忙得跟个陀螺一样,匆匆一面,再见竟然是几年后了。
一直觉得自己年轻貌美的陆总看到这张更年轻貌美的脸,陡然升起一股不可免俗的“时间都去哪儿”了的英雄气短。
当时那一面,留给陆莞的印象实在太浅,导致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叶霁州的印象,依然还停留在小时候那个抱着她的腿满世界找尿布的小屁孩儿身上。
如今几年不见……陆莞撩起眼皮打量了他一眼,得出个结论:倒是有几分人样了。
陆总口中所谓的“人样”是这样的:年轻人皮肤白皙,青色的血管处处可见;一层薄薄的皮包裹着精瘦的筋骨,虽然没有肌肉虬结,却自有力量;他身上还带着几分少年人的影子,瘦得跟个纸片一样;天生微卷的头发盖在头上,一双眼睛无差别放送笑意,笑起来跟不要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