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慈善决策、投资、捐赠流程:信托合同需要明确委托人慈善项目决策系统、财产投资系统、捐赠资助系统的流程和机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机制、年度慈善支出、是否设置监察人、是否设置项目管理人、是否设立投资顾问、财产投资决策与资产配置、各参与方的费用与报酬等。
如采用决策委员会模式,需要明确委员会构成,聘用方式,委员辞职、过世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办法,委员会管理及决策机制。如采用慈善项目管理人模式,需明确项目管理人筛选受益人的范围及选定的程序和方法、管理人与委托人及受托人合作的模式与机制。
⑧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信托合同中应包含定期进行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4.受托人内部审批与报备
确定慈善信托整体架构与合同内容之后,受托人(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将进行内部立项、评估、决策。项目决策通过后,如果受托人为信托公司,信托公司需于信托成立10日前向银保监部门进行报备。
5.签订合同
委托人与信托相关参与方正式签订合同法律文件,包括信托合同、保管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6.民政部门备案
信托文件签署后七日内受托人向所在地民政局递交相关材料办理备案。备案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