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一个多人组成的调查团的不懈努力下,史密斯的身份被揭穿。在整个案件的调查取证中,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居然是一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傻瓜探员”佩尔。正是由于他提供的线索,才找到了史密斯犯罪的证据。
史密斯虽然是个聪明厉害的特工,但他疑心很重,基本做什么事情都是亲力亲为,从不假手于人。他在联邦调查局除了他自己,几乎不信任任何人。但一人却例外,那就是“笨笨”的佩尔。因为像史密斯这样聪明谨慎的人,会让人产生一种距离感,一般都敬而远之。对于像佩尔这种呆呆的经常会犯错误的人,会让人产生一种安全、可靠的感觉。史密斯就是看中了佩尔的这一特质,选择他做自己的助手。和他在一起,史密斯会很放松,不再保持那么高的警惕性。
佩尔在成为史密斯的助手后,表现得笨手笨脚,基本上什么都不会做。每当史密斯让他去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他都会让史密斯告诉他该如何做,要不然他会把事情搞砸的。史密斯认为佩尔说话语言简单,说明他这个人思维方式也很简单。史密斯对此不但不生气,反而更信任他了。正是因为史密斯自以为是的聪明,最后却栽在了一个“傻瓜探员”手里。
人们之所以会对那些看起来傻傻的人容易产生信任,是人类的本性使然。人们一般在面对聪明人的时候,会有一种深深的挫败感。而傻傻的人会很认真地听你的讲话,容易激发那些聪明人讲谈的欲望,这时就会无意识地透露许多有用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