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疑心病还挺重的。好啦,好啦,为了表示我的诚意,让你先见识一下。”
少妇以为他不信,又是妩媚一笑,伸手开始解风衣的扣子。罗中夏大窘,赶紧把视线朝旁边移去。秦宜笑道:“这孩子,这么猴急,我给你看的可是另外一样东西。”
风衣之下,是一套粉红色的OL套装,穿在秦宜身上凹凸有致,曲线玲珑。而吸引罗中夏的,不是她前胸两处诱人的圆润突起,却是双峰间一个玉麒麟的挂饰。
“很美吧?”秦宜垂头半看,声调柔媚,也不知她指的是什么。
随着她的指头抚弄,几缕光彩自玉麒麟头部飘然而出,隐约间罗中夏看到一管毛笔幻象自秦宜背后冉冉形成,笔顶微弯若角,笔身斑驳如鳞,隐有琥光。
这是除凌云笔、咏絮笔和自己的青莲遗笔以外,罗中夏见到的第四支笔灵。这管笔流光溢彩,端庄华丽,直看得他心驰目眩,不由得脱口问道:“这是什么笔?”
“呵呵,好看吧,这叫作麟角笔。”秦宜的笑面在彩光中魅惑无限,“那尊驾的笔灵又是什么呢?”
“是当年日军投降时签字用的,叫作派克笔。”罗中夏一本正经地说。秦宜先是一愣,然后很幽怨地说道:“好过分呀,你都把人家的看完了,还净骗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