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卫华头部被缝了七八针,闻讯赶来的家人有一个是在司法部门工作,当即报了警。但警方答复卫华家人说:“因为外籍人士涉案,我们不便拘捕。”
即便不拘捕,很多人还是对警方介入调查稍稍有一点希望的,但当看到警方那几天频繁出入田中的办公室,并和他言谈甚欢时,我便预知了结局。
果然,很快传来消息,警方告诉卫华家人:“卫华不是被殴打受伤的,而是自己被窗户玻璃划伤的。”
到底是人民警察,我不得不佩服他们,这样的弥天大谎也敢撒!卫华被殴打在樱之己经是人尽皆知、无法掩盖的事实!可他们竟然无视这种事实睁着白眼说瞎话!
我翻开樱之厂《员工手册》上的“奖惩条例”,条例是明确规定:打人要以解雇处理。这条例是日本人自己订的,可为什么他们自己不遵守呢!
在卫华住院期间,金自立曾代表樱之到医院去看过他,据金自立回来说,卫华躺在病床上,不停哀求他:“请原谅我的家人一时冲动报了警,求求你们不要解雇我,我伤好了马上回厂里上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