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迪征服的是社交场所,他打交道的对象都是上流社会的人物。他出生在南非,一直到他二十岁时才来到伦敦。起先他在股票交易所干了一段时间。但他父亲死后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因此他就退出了这个行当,成了一个花花公子。那时的英国社会仍然是封闭型的,一个犹太人想要打破重重障碍,挤进这个圈子很不容易。但对费迪而言,这些障碍就像耶利哥的城墙一样轻易就被跨越了。他人长得英俊,又非常有钱;他爱好体育运动,善于交际。他在可胜街有一套豪宅,室内摆设的都是最漂亮的法国家具,还雇了一个法国厨师,买了一辆布鲁厄姆牌敞篷轿车。他人生的第一步非常精彩,把这段故事写下来肯定能吸引读者。但这些过去的事情都消逝在幽暗的时间深渊里。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早已享有“伦敦第一美男子”的美名。我是在诺福克的一栋富丽堂皇的私宅内第一次见到他的。当时我已经是一位小有名气的青年作家,而女主人喜爱文学,因而邀请我到她家去做客。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到场的客人们都是些显赫的名流,这样的场面真是把我镇住了。客人共有十六位,身处这些内阁部长、贵妇和上议院议员们中间,我既感到腼腆又感到孤独。他们谈论的人和事我都一无所知。他们对我虽然彬彬有礼,但很冷淡。我意识到我成了女主人的一个负担。这时费迪救了我。他跟我坐着,陪我聊天。他知道我是个作家后就跟我谈戏剧和小说。他得知我曾在欧洲大陆待了很长时间后,就与我谈法国、德国和西班牙,让我感到很开心。他似乎真的喜欢和我在一起。他使我觉得我俩与其他在场的客人们完全不一样,让我有了点儿飘飘然的感觉。我俩主要是谈论一些精神领域的话题,这使其他客人谈论的话题,如政治事件、某人离婚的丑闻和越来越不愿猎杀野鸡等,显得有点儿可笑。如果费迪从心底对我们身边的这些英国绅士们有些蔑视的话,我相信他只对我才流露出来。现在想想,很难说这不是他老于世故的一种表现,他很可能是以这种非常微妙的方式来取悦我。我想,他当然愿意展示自己的魅力,跟我亲切地交谈,让我对他心存感激。可如若不是真的对文学艺术感兴趣,他完全没有必要为一个毫无名气的小作家费这样的脑筋。我是个作家,而他是个犹太人,身处这些客人之中,我感觉我与他就本质而言都是异类。但他坦然的心态令我羡慕。他在这些人中表现得轻松自如,所有的客人都称呼他费迪。他总是精神饱满、情绪高昂,说话时妙语连珠,笑话与俏皮话一个接一个。大家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叫大家笑声不断,而且从不谈那些别人不懂的东西使听者难堪。他把东方的浪漫带到了聚会中来,但巧妙地让客人们觉得这是一种英国式风格。只要有他在场,那里的氛围一定是欢快的,绝不会出现冷场的局面。而这种尴尬不时地会出现在英国人的聚会中,使主、客都不免有些扫兴。当眼看要出现冷场时,费迪·阿贝斯坦会马上谈起一个人人都感兴趣的话题。他就是这样一位聚会上不可或缺的宝贝。他总有讲不完的犹太人的故事,还非常善于模仿。他经常拿出一副犹太教拉比的腔调,把犹太人模仿得惟妙惟肖。他缩着脖子,露出一副狡诈的表情,语调也油滑起来。他不是成了一个拉比,就是变成一个年老的布商,或者是一个精明的旅行推销员,或者是法兰克福一个肥胖的老鸨。他的表演就像戏剧一样精彩。由于他本人就是一个犹太人,因此我尽管也被他的表演逗得哈哈大笑,但内心总是有种不舒服的感觉。他残忍地拿自己的同胞作为取笑的对象,对这样的幽默我难以欣赏。后来我发现,讽刺犹太人是他的专长。无论我在哪里见到他,总会听到他在讲有关犹太人的新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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