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自己已不再那么留恋她了,可为什么和她有关系了呢?首先是一种奇妙的征服心理。袈裟面对着我,把她对丈夫渡的爱情故意夸大其词地说给我听。而且,那只让自己感到某种虚张声势。“这女人对自己的丈夫有种虚荣心。”我这么想道。“也许这也是不想让我怜悯她的一种反抗心理的表现。”我还这么考虑。与此同时,希望揭穿这谎言的想法时刻都在强烈地鼓动着自己。只是,如果说何以见得那是谎言,如果说那是出于自负,我根本没有辩解的理由。尽管如此,自己还是相信那是谎言,至今仍然深信不疑。
不过,当时支配自己的并不完全是这种征服欲。此外——自己只是这么说说,就已感到脸红。此外,自己只是被情欲所驱使。不是对那女人未知肉体的留恋,而是更卑劣的,不一定非其不可的,仅为欲望的欲望。恐怕连买傀儡女(2)的男人都没有当时的自己那么卑劣。
总之,由于诸如此类的动机,我终于和袈裟有了关系。更确切地说,是侮辱了袈裟。而且现在,回到自己最初提出的问题——不,自己爱不爱袈裟这个问题,即便对自己,事到如今已无须再问。倒不如说,自己有时甚至觉得那女人可恨。特别是事后,她趴在那里哭,我硬把她抱起来时,觉得她比不知廉耻的自己还不知廉耻。无论是蓬乱的头发,还是汗津津的妆容,无不展示着那女人丑陋的身心。如果自己以前还爱着那女人,那么从那天起,爱永远地消失了。或者不妨说,如果以前自己不爱那女人,那么从那天起,自己心里生出了新的憎恨。并且,啊,今晚,自己不正是将为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杀一个自己不恨的男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