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一旦失去,就很难恢复,除非是因为误会或者被人恶意诬陷。因此,才会有专门针对诋毁、诬陷的法律作为保护措施,而侮辱虽然常常只是谩骂,也等同于没有根据的草率的诽谤。一个人只有当没理可以申诉时,才会用谩骂来对付别人,否则早就摆出他的理由,让周围的听众来评理了。而当他谩骂时,只是提出了结论,却说不出前提是什么,借口是为了让听众更直观。
诽谤则是靠凭空捏造攻击荣誉的手段,对付这种攻击的唯一办法就是公开反驳,适时地去曝光诽谤者的真面目。
“公民荣誉”一词兴起于中产阶级,却适用于所有阶级,就算是上流社会也不例外。谁也无法忽略这种荣誉,都认为这是很严肃和重要的事,人人都要为此小心翼翼,不可疏忽大意。失去荣誉的人就会永远失去恢复的机会,不论他做什么或变成谁都无法挽回。
与具有肯定价值的名声相反,荣誉具有否定性,因为荣誉不是人们对于一个人所具备的品质的评价,而是希望某人表现出必须具备的品格。因此,荣誉是用来强调一个人不能例外,而名声却用来赞美某人是个例外。名声是我们争取的东西,荣誉却是我们要保有的东西。没有了名声只是默默无闻罢了,只是消极一些;而丧失了荣誉却是可耻的,是非常消极的。
荣誉的这种否定性质与其他被动的特质不同。实际上,它比任何东西都更具有主动性。它直接来源于主体,只与人本身的行为相关,与别人的行为和别人给此人设置的障碍都毫不相干。因此,荣誉完全存在于我们的能力之中,而这个特征鲜明地标示出什么是真正的荣誉,什么是后面提及的骑士精神的虚伪荣誉。